朱春霞
女
2018-03-20 18:29:56
政务咨询
怎么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已处理
2018-03-29 16:32:31
朱春霞女士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事项名称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二、实施主体
自治区文化厅
三、实施对象
自治区辖区内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办理地点、时间、咨询电话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文化厅窗口。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632
五、实施条件
(一)固定的办公地点;
(二) 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
(三)与演出经纪机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六、申请材料(一式2份)
(一)申请书;
(二)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符合国家规定内容的章程(盖有工商查询章);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履历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六)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演出经纪人签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七)住所情况和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
(八)公司简介;
(九)对演出市场发展的构想;
(十)所开展业务情况汇报;
(十一)办公场所彩色照片(可用A4打印彩色)。
上述回复不尽事宜,请您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化厅窗口进一步详细了解,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咨询电话:0771-559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