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雯雯
女
2017-07-15 16:59:28
政务咨询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已处理
2017-08-20 10:30:36
黄雯雯女士: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询问的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问题做如下回复。
(一)行政审批条件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
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实施对象和范围
1.实施对象。《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
定法人、其他组织。
2.实施范围。《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
定,经营性互联网。
(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及文化部有关文件规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和章程;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业务发展说明;
5.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6.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回复不尽事宜,请您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化厅窗口进一步详细了解,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咨询电话:0771-5595632。